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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秋季部分)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0日 00:00

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已评审完毕,并已上报省教育厅。经相关部门努力,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部分)于1110日打入受资助学生徽商银行卡中。现将发放要求通知如下:

1、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力度大,资助面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爱。获得奖励或资助的学生,一定不要辜负党和政府的殷切期望,以实际行动发扬好学上进、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精神,学成后努力报效祖国和人民。

2、国家奖助学金是国家奖励资助贫困学生求学之用,严禁受资助学生将此款用于请客吃饭及高档消费。一经发现,取消受资助资格。

3、此次发放的国家助学金是秋季学期部分。另一半将待上级下拨资金到位后发放。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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