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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16-2017学年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24日 00:00

各学院:

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16-2017学年资助工作安排,现将推荐我校2016-2017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生活简朴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2016级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4、生活俭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大二学年及以后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70%,能达到每年复审的学业要求;

6、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应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三、申请时间

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7日

四、受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从新生入学时开始资助,资助标准为大一新生4000元/人,大二学生2000元/人,大三学生2000元/人。资助款按学年划拨,由中国青基会划拨至各省级青基会,由省级青基会向各实施高校转拨。

五、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家庭背景资料等,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仅限于本学年。

2、学院初评公示

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申请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筛选、推荐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

4、确定最终名单

真维斯公司及我校对学院报送的受助学生进行面试等程序确定最终13名受助学生。

六、推荐要求

1、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考虑到受助生必须参加并完成真维斯实习工作,新生的选择应考虑受助生的学业安排、个人能力、身体状况以及往返真维斯门店的交通等因素;

3、鉴于基金资助可以连续资助,各学院要对受助生的选拔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做好推荐工作,各学院严格把关受助学生的真实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4、请各学院于10月27日前将学院初评受助对象的《“真维斯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含家庭背景资料)一份(2000字以内)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真维斯基金”申请表

附件2: 安徽农业大学“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16-2017学年受助学生名额分配表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1:

“真维斯基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贴照片处

姓名汉语拼音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院校名称

专 业

班 级

学校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区号)

学生宿舍电话

申请理由

(请详细说明父母职业、家庭人口、收入来源情况;另请注明学费来源,包括学费减免及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状况。——可另附页填写)

申请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承诺

1、参加真维斯店铺“定点”实习工作,每次不少于8个小时,每学年不少于80个小时;原则上安排在“五一”、“十一”、寒假和暑假等节假日集中完成,特殊情况可由受助生与真维斯店协商确定;勤工俭学期间遵守真维斯店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享受普通计时工各项待遇。

2、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毕业工作后,自愿向基金办公室提供联络方式,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资,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承诺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初评意见

院系评估人:----------------时间: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复审人:------(大学团委和学工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终审人:-------------(省级青基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可以复制,一式两份,大学、真维斯店铺各存一份原件,省级青基会留复印件。

附件2:

安徽农业大学“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16-2017学年受助学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分配指标(人)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1

动物科技学院

1

工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1

理学院

1

林学与园林学院

1

农学院

1

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

4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1

园艺学院

1

植物保护学院

1

资源与环境学院

1

合计

18

上一条:关于发放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秋季部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2016-2017学年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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