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完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在学校和学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现将我校2023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个新生班级设置一名心理委员,每个宿舍配备一名宿舍心理信息员,协助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2、请各学院在 10月13日前,将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报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同时将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邮箱:350599068@qq.com。
3、请在报送的2023级心理委员名单中选择一名心理委员作为本院学生心理委员联络员,在表格备注栏备注。
特此通知。
学工部(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