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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

关于做好“金汇育才计划”(第二期)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8日 00:00

各学院: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安徽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捐资80万元在我校设立“金汇育才计划”(第二期)项目,用于资助我校40名全日制2015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完成学业,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5000元,持续四学年。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2015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经济特别困难者;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身心健康;

5、在学校宿舍文明建设中无违纪现象;

6、本学年未享受其他形式的助学金;

7、第二学年后,受助生每年“综合测评”名次须进入班级的前1/2,才能通过复审。

三、申请时间

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8日。

四、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人民币5000元,每年复审合格后继续资助,直至本科毕业。

五、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需递交《安徽农业大学“金汇育才计划”资助申请表》、学生个人家庭背景资料(2000字以内)等,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仅限于本次。

2、学院初评

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申请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筛选、推荐。

3、学院公示

推荐的名单应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

“金汇育才计划”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推荐要求

1、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做好推荐工作,各学院对推荐学生的真实情况承担直接责任,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请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将学院初评受助对象的《安徽农业大学“金汇育才计划”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含家庭背景资料)一份(2000字以内)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1:安徽农业大学“金汇育才计划”受助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2:《安徽农业大学“金汇育才计划”资助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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