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15-2016学年资助工作安排,现将推荐我校2015-2016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通知如下:
我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生活简朴的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4、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5、生活俭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每学年完成不少于80个小时真维斯店铺“定点”实习工作;
7、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应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从新生入学时开始资助,资助标准为大一新生4000元/人,大二学生2000元/人,大三学生2000元/人。资助款按学年划拨,由中国青基会划拨至各省级青基会,由省级青基会向各实施高校转拨。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家庭背景资料等,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仅限于本学年。
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申请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筛选、推荐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
真维斯公司及我校对学院报送的受助学生进行面试等程序确定最终13名受助学生。
1、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考虑到受助生必须参加并完成真维斯实习工作,新生的选择应考虑受助生的学业安排、个人能力、身体状况以及往返真维斯门店的交通等因素;
3、鉴于基金资助可以连续资助,各学院要对受助生的选拔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做好推荐工作,各学院严格把关受助学生的真实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4、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将学院初评受助对象的《“真维斯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含家庭背景资料)一份(2000字以内)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 安徽农业大学“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15-2016学年受助学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