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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27日 00:00

各学院:

为做好2012-2013学年我校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保证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11]10号)文件。

二、认定要求:

1、各学院要遵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认定等级、比例及标准执行,要规范认定程序,要将认定结果在班级、学院内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2012级新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需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需有能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

3、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再次申请认定时,经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申请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时间要求:2012年10月10日前完成。

四、报送要求:请各学院将认定相关资料上传至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http://220.178.0.180/infoms/identity/index.c),学生申请纸质材料留存至本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处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级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2011年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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