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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26日 00:00

各学院:

为做好2013-2014学年我校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保证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11]10号)文件。

二、认定要求:

1、各学院要遵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认定等级、比例及标准执行,要规范认定程序,要将认定结果在班级、学院内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2013级新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需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需有能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

3、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再次申请认定时,经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申请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时间要求: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报送要求:请各学院将认定相关资料上传至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http://220.178.0.180/infoms/identity/index.c),学生申请纸质材料留存至本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处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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