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校2013级办理生源地贷款新生顺利报到,经与财务处协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贷款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处迎新现场设立的生源地合同回执办理处登记办理合同回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开具已办理生源地贷款证明,携带证明到新生缴费处缴纳学校代收项目费用,如贷款有余额待贷款下来后统一退至学生徽商银行中。
贷款学生携带《农村合作金融汇兑委托书(回单)》直接到新生缴费处缴纳学校代收项目费用,如贷款有余额待贷款下来后统一退至学生徽商银行中,无需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其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