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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办理生源地贷款须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9日 00:00

1、往年已办理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学生,请于623日至7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工作日期间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开具2015年农信社续贷生源地证明。

2、往年已经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在校学生,暑期放假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暑期放假后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于8月1日后到县区教育局办理续贷。无需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生源地证明。

3往年未办理过贷款今年想办理的学生,建议到生源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办理具体流程及需要的材料可到校学生资助网查询。无需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生源地证明。

4、对于个别外省份确实需要生源地贷款证明的,请623日至7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工作日期间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开具2015年续贷生源地证明。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学年受助学生回访和家访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安徽农业大学“公益活动优秀学院”、“公益活动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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