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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2016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须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30日 00:00

一、毕业后还款(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偿还利息和本金)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按照合同还款。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毕业后3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还款日前5天支付宝会发送短信提醒还款,贷款学生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当天从账户中扣收。贷款学生可以在次月1日起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还款状态。

农信社生源地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正常结息日为每年度12月20日。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足额支付利息。

二、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款金额存入本人指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农信社生源地贷款:借款学生可以选择贷款偿还方式,允许其在提前还款日一次或者分次提前还贷。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借款学生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到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只需偿还贷款本金。在毕业后申请提前还贷的,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直接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除足额支付贷款本息外,不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继续攻读学位合同变更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农信社生源地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认真填写就学信息变更单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于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及就学信息变更单)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在还款及办理合同变更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以下相关人员联系。

安徽省教育厅 吴振,联系电话:0551-62831867;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许玮,联系电话:0551-62867771;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卞锐,联系电话:0551-6552705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周涛,联系电话:0551-6578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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