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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13日 00:00

各学院: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教助中心〔 2019〕13号)和《关于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皖教助函〔2019〕3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自查自纠工作是教育系统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不留一个死角。

二、各学院要重点核实1.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按规定享受了国家资助政策;2.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班级是否有提留挪用平摊学生奖助学金行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奖助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情况)、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是否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本科学生贫困生认定、评奖(助)评优记录本》等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未按规定落实的要抓紧落实到位,并将有关情况在自查自纠报告中单独说明。

三、各学院要在3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于3月1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盖章)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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