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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受资助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5日 16:35

各学院:

为培养受资助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感恩奉献的优良品质,鼓励受资助学生将道德学习、道德实践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相融合,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效果,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公益精神和劳动观念,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受资助学生参与公益志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12—20217

二、参与对象

2020-2021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和校级社会资助的非毕业班学生;其他有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意愿的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长

1.2020-2021学年获得甲档、乙档、丙档国家助学金的受资助学生倡导完成公益活动时间分别不少于40小时、30小时和20小时,对应PU平台上公益积分为80积分、60积分和40积分;

2.获得国元励志助学金等校级社会资助的非毕业班学生参照40小时(80积分)进行;

3.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校级社会资助者,按照就高原则完成最高公益活动时长即可;

4.积极鼓励全体在校生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增强个人综合素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公益活动的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全部在PU平台完成,具体活动内容和形式参见我校《公益活动实施细则》。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受资助学生公益活动,组织召开本学院公益活动启动大会,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公益活动的意义及优秀典型,营造弘扬、传递正能量的浓郁氛围;

2.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要加强对学院公益活动部门及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全院受资助学生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公益活动结束后,将按照《公益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公益达人评选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各学院公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公益活动优秀组织奖单位和“公益达人”予以表彰;

4.对有伪造活动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院及个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5.疫情期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管理、精心组织,鼓励各学院和学生组织借助网络平台、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优化活动方案,不断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受资助学生公益活动新途径、新内容,切实服务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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