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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受资助学生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2年03月03日 10:03

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影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公益精神和劳动观念,推动受资助学生公益活动特色化、项目化,提升资助育人效果,现决定开展受资助学生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服务受资助学生的各类学生组织(含各级团学组织、社团组织及学生创业团队、学生工作室等)

二、申报和开展时间

申报时间:202233-2022413

建设周期:一年半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可以将前期公益活动进行系统梳理整合,进一步优化完善;也可以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和资助育人新要求,重新策划开展新活动。各单位统筹协调,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受资助学生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每个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个,于413日前将《安徽农业大学受资助学生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表》《安徽农业大学受资助学生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szz@ahau.edu.cn。电子文档命名要求为“XX学院(组织)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材料”。

(三)学校评选。学校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择优确定10-15个项目予以立项,每个项目将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开展

各单位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突出受资助学生对象性和公益特色性、可行性和参与性,活动主题、内容需深度融入公益元素,鼓励探索疫情防控形势下适合单位特色的活动,不断扩大公益活动在同学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介绍活动过程和活动成效,扩大活动影响。

(二)项目总结

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过程中,应注重资料积累和整理。建设周期结束后,应认真进行结项总结,将项目建设成果进行汇编整理,并结合项目申报目标进行材料报送。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结项验收

项目未能如期结项、半途中止或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的为验收不合格,学校将撤销经费资助,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活动资格。立项的经费支付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经费只可用于课酬、宣传印刷费、后勤保障、材料费及活动需要的交通费、采购物品费等开支,不得用于劳务、油费、餐饮等开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和管理。组织受资助学生开展公益活动是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培养受资助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感恩奉献的优良品质,积极组织受资助学生劳动实践,弘扬劳动文化,鼓励受资助学生将道德学习、道德实践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融为一体,做好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二)重视活动特色和育人功能各单位要结合受资助学生身心特点和学院、专业特色或学生组织特色,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相结合,注重活动教育性、实践性、可持续性,切实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感恩意识和奉献意识,让更多受资助学生成长受益。

(三)注重宣传总结和成果推广。各学院需根据项目申报书提出的构想开展活动,注重实效,并将成果进行凝练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品项目,为全校公益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参考借鉴,争取在校内外形成一定影响力,推动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更好地开展。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受资助学生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表》

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受资助学生特色公益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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