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2020-2021学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的本科学生以及在学风、考风、班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集体,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构建团结、进取的班级氛围,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及评优依据
本科学生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9〕23号)等文件执行。
先进班级、十佳班级等先进集体的评选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先进班级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校学字〔2016〕25号)执行。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各班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2、各学院可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实施细则(含辅修学分计算、学生奖励加分标准等),并对参评班级专兼职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
3、学生自评和班级测评后,学院领导小组对测评结果审核研究,在学院公示1周后,报送校学生处。
4、校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现场答辩评选产生“十佳班级”、“十佳班级提名奖”拟获奖单位,之后将结果提交学校研究批准。
三、时间安排
2020-202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9月26日前学院完成线下测评工作,10月11日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数据导入、学生各类奖项申报和审核工作。考虑到毕业班级推免,毕业班级可以适当提前。
四、几点要求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综合测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2、要严格评审条件,确保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体制健康测试1个学年有两次成绩的,按照2次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和相关要求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3、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第10条之“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免测学生申请奖学金或各类先进个人等评优与评奖不受体测成绩相关要求限制。
4、各学院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测评各个环节均要保证有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与,学院制定的相关测评细则要符合实际,客观公正。
5、各类个人奖项和先进班级的评奖数量原则上要按照分配的指标执行,“十佳班级”、“十佳班级提名奖”的评选不分配指标,从先进班级中评选产生。学生个人获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称号者,发给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证书,但只发给其中最高奖项的奖金。
附件:
1、2020-2021学年各学院评优指标分配表
2、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
3、安徽农业大学先进班级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学工部(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