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期我国本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复杂、严峻,全校师生凝心聚力,积极行动,为校园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贡献力量。但仍有个别学生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违反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给校园造成安全风险,学校已按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给予纪律处分。具体通报如下:
1.信息与计算机学院2019级网络工程1班谈**,请假期间更改行程,2022年2月25日至3月7日私自前往安庆,给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安全风险,学校给予谈**同学记过处分(校学字〔2022〕1号)。
2.2022年3月19日至28日期间,园艺学院2019级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2班曹*、农学院2020级植物生产类(I)1班王**、生命科学学院2020级生物制药3班金**、动物科技学院2021级动物科学(专升本)2班龙**、工学院2020级土木工程3班付**,未履行请假手续,从学校围栏翻墙(钻)出入校园,给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风险,学校给予以上5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校学字〔2022〕3号)。
3.动物科技学院2020级动物科学2班孙**,未经审批,私自在外住宿,给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风险,学校给予孙**同学严重警告处分(校学字〔2022〕3号)。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私自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共同守护校园安全。
学工部(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