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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0年10月15日 14:08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打传办〔2020〕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校园,严防在校学生组织、参与传销活动,严防广大学生落入传销陷阱,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主题

“净化校园,拒绝传销”为主题,于2020年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内容

结合主题班会、安全微课、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教育引导学生识别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重点围绕宣传教育内容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校园专题宣传。依托校园网、易班、微博、微信、QQ空间等全媒体平台,推送视频、图片、宣传标语、反传销文字等宣传资料,切实扩大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营造抵制传销的浓厚氛围。(牵头组织单位:宣传部、学工部)

(二)举办一场反传销知识讲座。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增强活动宣传教育效果。把防范与打击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让学生了解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其对传销的免疫力。(牵头组织单位:保卫处、各学院)

(三)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净化校园,拒绝传销”为主题,组织召开一次反传销主题班会,学习反传销相关知识,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牵头组织单位:学工部、各学院)

(四)举办一场反传销知识竞赛或辩论赛。依托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组织,举办一场反传销知识竞答或辩论赛,帮助广大学生提高传销的辨识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牵头组织单位:团委、各学院)

(五)组织一批志愿者。鼓励广大师生自愿成立反传销宣传联防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校园秩序日常管理,严防传销组织和人员在校园内开展宣传、诱骗活动。(牵头组织单位:保卫处、团委)

(六)开展一次签名活动。举办签名活动,组织学生在宣传横幅、宣传旗帜等标志物上签名或举办网上签名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等求职人群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牵头组织单位:团委)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活动设计与组织动员,保证“六个一”活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生活、思想动态,发现学生有参与传销的苗头,及时教育阻止。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通报保卫处,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力度,防止传销组织通过QQ群、微信群等向校园渗透。

(三)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在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要加强情况沟通和交流,做到情报畅通、信息共享,要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各学院、相关部门结合通知要求,于11月30日之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分项活动通知、活动中的亮点与特色做法)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学工部(处)。学工部(处)将通过“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我校此项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卢伟;联系电话:65786076。

 

 

学工部(处)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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