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护卫队

关于组建安徽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30日 10:54

各学院:

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升国旗仪式是对我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的重要方式。为做好重大节日、体育赛事等活动开闭幕式护旗、升降旗任务,校党委武装部将组建安徽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及管理

国旗护卫队规模:30—50名成员,由校党委武装部统一管理。

二、选拔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生(含服兵役退役复学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尊重国旗、热爱国旗,自觉维护国旗的尊严,热爱国旗护卫工作;

3.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肯吃苦、能坚持、听指挥、守纪律,具有崇高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能够按时参加训练和升旗任务;

4.男生身高在175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动作协调;

5.需要在国旗护卫队服务一年及以上。

三、选拔程序

1.党委武装部组织统一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面试合格者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国旗护卫队队员。

四、工作任务

1.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开闭幕式护旗、升降旗任务;

2.学校国旗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3.学校安排的其它校内外临时性任务;

五、相关说明

1.在国旗护卫队工作满一年的,校党委武装部颁发“国旗护卫队队员证书”;

2.国旗护卫队成员需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队列动作和升旗仪式的规范动作等相关训练;

3.每学年开展国旗护卫队“优秀队员”评选,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队员”;

4.国旗护卫队服装由学校统一配备,执行任务期间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保持仪容严整,除执行任务外,不得随便穿着制服,不得外借,同时队员头发应当整洁,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5.凡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国旗护卫队自动将其除名,实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辞退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鼓励服兵役退役复学及其他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各学院推荐国旗护卫队队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男生不少于3人;

2.各学院请1211日前将学生填写的《安徽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申请审批表》统一送到校党委武装部。

                        安徽农业大学党委武装部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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