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心理保健意识与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提高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升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及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学校拟组建心理健康教育课校内师资,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课建设,切实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现面向校内教师、专兼职辅导员、管理人员等选聘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
一、选聘条件及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良好师德修养;
2.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热心教学工作;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历背景、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等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2.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授课;
3.参加学工部(处)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训等相关活动。
三、报名与选聘
1. 报名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和学工部(处)遴选相结合。自愿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申请表》,于2022年9月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17028169@qq.com,纸质版报送至心理中心办公室(心理中心303室),联系人:孙蕾,电话65786445。
2.审核培训
报名结束后,学工部(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工部(处)于2022年9月底至12月底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师资培训和观摩学习。
3.遴选聘任
学工部(处)拟于2022年10月份组织试讲,并根据试讲效果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选聘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登记表
附件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目录
安徽农业大学学工部(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