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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班级设立思政委员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15日 15: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班级设立思政委员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229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所有班级班委中设立思政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班级班委中设立思政委员,突出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桥梁和纽带作用,壮大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完善“学校---学院---班级”三级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探索建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二、职责和权利

(一)主要职责

1.协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组织、课后实践辅导、课程教学评价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

2.参与其他课程思政的教学管理工作,协同教师组织开展与课程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和主题宣讲、学生阶段性思想状况调研、文化活动、典型示范推荐等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4.协同班级团支部做好共青团工作和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实施等工作。

(二)主要权利

1.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学校或学院规定的班级学生干部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隶属于团支部团干

2.优先参加学校或学院所举办的思政类学习培训、文化活动、交流交往、学术研究等活动。

三、选拔任用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功底,能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关注形势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

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群众基础较好。

4.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身心素质良好,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6.一般应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二)选拔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经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班级民主选举,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意见,由辅导员进行综合考察,报经学院党委同意,确定思政委员人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遴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思政委员在班级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思政委员选拔流程,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搭建平台,加强指导。各学院要建立思政委员工作交流、学习提升工作机制,搭建组织引导、朋辈教育相结合的发展平台,同时要联合辅导员加强对思政委员工作的具体指导,帮助思政委员提高工作成效。

请各学院于9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除新生班级外的班级思政委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盖章报学工部,电子档发送至xgb@ahau.edu.cn,同时做好选拔工作相关资料的留存。新生思政委员配备与班级干部配备同步,于928日前报送。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班级思政委员信息汇总表


                                       学工部(处)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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