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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胡某某等5名同学纪律处分的通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08日 19:24

各位同学:

以下五名同学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给学校带来了疫情防控风险,学校按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疫情防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具体通报如下:

1.生命科学学院2018级应用生物科学1班胡某某,工学院2020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班袁某某,工学院2020级车辆工程2班石某某,4月2日后翻墙进出校园,学校给予胡某某3名同学记过处分(校学字〔2022〕5号)。

2.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2020级纺织工程(专升本)2班卢某,3月底翻墙出入校园,学校给予卢某同学严重警告处分(校学字〔2022〕5号)。

3.生命科学学院2019级生物技术1班周某某,于4月5日下午正在翻墙出校时被校园巡查人员发现,学校给予周某某同学严重警告处分(校学字〔2022〕5号)。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积极为校园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贡献力量,坚决杜绝此类违纪现象再次发生。




学工部(处)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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