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9%。(各学院推荐及评选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3月10日下午15:00前完成评选、公示和报送工作。并将附件2或附件3和附件4、附件5纸质档报至学生处,附件4、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gb@ahau.edu.cn。联系人/联系电话:阿孜/65780064 。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附件:
安徽农业大学2025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
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
学工部(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