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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0年10月21日 16:46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73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控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的行为。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和各学院要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精确打击不良校园贷,维护学生权益。严防不良校园贷校内宣传和放贷,积极发动学生提供线索,举报开展不良校园贷的组织和个人。建立实时预警机制,通过易班、微信、微博、QQ等网络新媒体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责任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各学院)

二、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做好学生的引导、教育和提醒,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创业等需求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三、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学生通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以及社会捐助资金等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学习生活上的经济难题。不断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设立临时困难补贴、圆梦课堂、优才计划等专项资助资金,对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防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了解资助政策而误入不良校园贷的陷阱。(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四、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学院要强化学生金融常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增强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的防范能力。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开展知识讲座,阐述不良校园贷危害、分析不良校园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团委、各学院)

五、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引导学生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要建立日常坚持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六、有效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把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要全面开展学生不良借贷风险专项摸查,填写《校园贷风险防范学生摸底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建立不良校园贷风险台账,对参与不良校园贷的学生做好帮扶引导,会同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七、做好防范校园贷宣传及总结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开展的相关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时在校园网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并请在11月30日前,将本院现阶段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总结与活动资料(文字、图片、视频等)和《校园贷风险防范学生摸底排查统计表》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gb@ahau.edu.cn。

 

 

宣传部  学工部(处) 保卫处 校团委

2020年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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