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
学生返校后,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六个一律”的要求(“六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进入校门的人员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留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离开校园)。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重视和理解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诚信守纪、理性互助,保障校园和谐有序。
二、执行晨午晚检
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学生体温晨午晚检报告制度,每位同学一支体温计,在规定时间段内测量体温,在手机端实时填报;辅导员做好每日健康问询和体温上报查询。对于发热学生,要及时联系校医院对学生体温进行复测,如体温仍异常,需帮助学生调适心理压力,协助就诊并送至临时观察室,做好学生就诊及临时观察期间的就医指导与心理疏导。
三、学生离校请假
1.离校原则:学生返校后,非必要,不外出。疫情防控解除前,因研究生复试、就业体检、生病就医、外出科研等特殊原因,确需离校,可以申请离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合肥,离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日;如教学科研实践需要多日或去合肥市外,需导师陪同。
2.审批程序:申请离校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附证明材料),经辅导员或导师核实并批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或教学工作负责人严格审核(做好学生出入校园管理台账,做到跟踪管理),报学工部(处)或研工部或教务处负责人审批,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并报保卫处及学工部(处)或研工部备案。
3.证明材料:因参加研究生复试,须提交复试通知书;因就业体检,须提交用人单位要求体检证明;因生病外出就医,须提交校医院开具的同意外出就医证明;因科研外出,须导师签字证明(原则上需导师陪同);其它特殊原因外出需要的相关凭据。
4.其他要求:
①对于离开合肥市的学生,辅导员还须确认学生家长意见,并在审批意见中明确学生家长是否同意学生离校。
②学生申请离开合肥市后,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返校。可与第二批返校学生一起返校。如特殊原因确需返校,需重新提交返校申请表,履行返校申请审批程序。
③获批的审批相关凭据原件,作为学生出入校园的凭据。
四、临时返校管理
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批次内正常返校且需参加补考、答辩等教学活动的学生,实行临时返校管理:
1.在第二批学生返校前或返校后,由于生病、参加研究生复试等原因未能及时返校,但必须参加学校补考、毕业论文答辩等教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在教学活动前5天按照返校申请审批程序,提出返校申请。
2.学院严格审核学生健康情况及出行记录,并汇总申请返校学生信息,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学生申请临时返校补考等信息汇总表》,提前3天报送学工部(处)或研工部。
3.原则上即考即走,各学院从严管理,辅导员负责接送出入(确保体温正常),不得在校园其他无关场所逗留。
五、学生信息报送
1.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报送。各学院经办人通过查看学生疫情防控信息系统晨午晚检数据,每日20:00前通过学生日常管理qq群报告。有发热症状即时报告,当日无发热学生进行零报告。
2.非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报送。各学院经办人继续通过查看“皖校康”打卡情况,每日12:30前通过学生日常管理qq群报告。
六、有关纪律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强化政治责任、落细工作方案,力求做到摸排管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关怀帮扶到位,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疫情防控期间,如学生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将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一例处理一例。
校疫情防控学生防护服务与教学工作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