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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23日 15:4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书记韩俊来校调研指示要求,推动校党委“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决定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平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联络员和部分专兼职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7--12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一)辅导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务培训(详见附件一)

面向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联络员和部分专兼职辅导员,开展“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预防干预”“团体心理辅导在学生工作中的应用”“叙事治疗与深度辅导谈心谈话技术”“辅导员自我关爱与自我成长”等系列专题选学培训,旨在通过培训提高辅导员处理和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实战能力,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担负起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角色。

(二) 心理咨询师专业素养提升培训(详见附件二)

面向全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推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教学实践能力提升”“心理咨询的基本技巧和方法”“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预防和干预”等系列选学专题,旨在遵循心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教学实践水平,增强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方面的专业素养,推进学校心理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培训方式

(一)学习平台:本次培训以线上学习为主,线下讨论为辅。学员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平台(网址: www.gxszpt.cn)实名注册学习,或下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二)学习环节:线上培训主要围绕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等环节进行设计和考核。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三)结课研讨:课程结束后,每位学员需提交学习心得,同时结合全校教育思想大讨论,紧紧围绕培养身心健康的“强农先锋、社会英才”,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研讨,建言献策,推进心理育人工作走深走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

(二)认真学习,学以致用。参训学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结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和岗位职责,积极交流、互相借鉴,学以致用。

(三)撰写心得,参与研讨。每位参训学员需提交学习心得,并参与结课研讨,建言献策,共筑心理育人同心圆。


学工部(处)

2023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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