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关于评选上报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9〕1号)要求,现就在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本次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6〕26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推荐比例:研究生4%、本科生3%。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比例:研究生12%、本科生9%。(各学院推荐及评选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3月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档报至学生处,电子档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gb@ahau.edu.cn。联系人/联系电话:卢伟/65786076。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学习校学字〔2016〕26号文件,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附件:1.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2.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册范例
3.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范例
4.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