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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我校辅导员参评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1日 00:00

各学院党委、校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 11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范围

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 “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二、推荐参评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近三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

三、参评方式

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限推荐1人。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

1.上报报名表纸质材料。请于3月22日(星期四)17:00前将填好的推荐参评人员报名表(电子稿)发至学工部邮箱:xgb@ahau.edu.cn。

2.组织评审。党委学工部(处)汇总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3.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及所带学生联系方式。事迹材料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实际。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大小要求在1M以上,格式为JPG。

4.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报名表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贴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

联系人/电话:程玉磊/0551-65786462。

附件:1.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校党委学工部

2018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

  • (3月23日前)皖教工委函[2018]115号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 附件1 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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