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7〕187号)要求,现将做好我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专职辅导员,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及其他一线专职辅导员;
2、6月4日,学工部(处)将全体辅导员账号、初始密码反馈至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处。
3、6月5日—6月15日,辅导员根据账号、初始密码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填写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并保存提交。
4、6月5日—6月16日,学工部(处)在后台“待审核辅导员信息”栏目中对辅导员提交的信息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阅读教育部思政司及省教育厅文件,认真、按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无误,相关信息将作为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